制药企业倒苦水
药房托管模式不能实现真正的医药分开。
与药企的积极相比,制药企业对“药房托管”的态度则全然不同。
“药房托管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只会加重对制药企业的盘剥。”西南地区一家民营制药的销售总监王进(化名)这样说。
王进表示,实行药房托管的背景是多年以前就提出的“医药分家”模式。“药品销售要逐渐从医院的业务中淡化和退出,这样做的目的应当是最后降低药价,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原因就在于,药品的采购权从医院转移到托管方以后,后者仍然会借此权利向企业要挟议价,最终企业会同意以“暗扣”的形式向托管方返点,“而这种成本最终又转嫁到患者身上。”王进说。
“根据规定,托管药房应当以药品生产企业在该地区的中标价进药,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托管方又再次压低价格,形成”二次议价“。”王进说,“对于这种现象,招标部门虽然明面上不允许,但是实际上却又没有什么办法制止。”
而托管方也似乎有难言之隐,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郭云沛的看法则认为托管方背负了沉重的负担,“现在的药房托管是一场骗局,托管方必须向医院付高额的各项费用,比如折旧、水电费等,医院等于从托管方手中得到了大量药品销售提成。”
他举例早年南京医药托管了100多家药房,但是医院向托管方南京医药索要的各项费用高达35%~45%,在盈利无望之下,南京医药最终被ST,并退出了这些医院的药房托管。
因此,在这种多方的利益博弈中,药房托管模式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医药分开”,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表示了强烈的质疑,“药房托管仅仅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医药分开“,而且托管方就只有一家医药公司,这造成绝对的垄断,而绝对的垄断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
仍有待论证
公立医院要自行解决运营费用,但另一方面又有很多收费禁区。
尽管如此,医疗行业人士还是对药房托管抱着探索的态度。台州恩泽医院集团负责人陈海啸认为,从2001年三九集团与广西柳州市签订“药房托管”协议算起,医院药房托管已经进行10多年了,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将这些年药房托管的成败经验进行总结,再出台新的试验方法。
但是,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则直言“这个政策根本行不通”。在他看来,原来医院有15%的药品加成,卖100元一盒的药,医院可提15元,现在要托管给第三方,那么为了保证这些收入,就会要求托管方以115元一盒的成本接盘,最终这个价格还会转嫁给制药企业。
“对于药房托管,不应一棒子打死。”陈海啸说。他认为,医院在合理用药、监督药品副反应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从销售药品中得到一些回报是合理的,只是得到多少应该研究。
而庄一强则认为这个矛盾是由根本制度决定的,“现在的情况是,公立医院要自行解决运营费用,但另一方面又有很多收费禁区,而实际上,公立医院的运营费用就应该由国家出,那么禁止一些收费才是可行的。”庄一强分析,“但是,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大幅减少公立医院的数量,好让国家养得起。”
庄一强认为,现在医疗市场上80%以上都是公立医疗机构,这是错误的。而实际上,国家应该把大量医院交给民间资本去经营,让各种层次的患者自行选择就医,而只保留少量的公立医院,由国家全资拨款经营。这样,就能保证公立医院价格低廉,对收入层次低的患者提供“兜底”的医疗服务。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