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看病贵看病难”叫声不断,在这样的情况下,杭州将放宽社会资本办医院的准入条件,请民营医疗机构“走进来”,并适度降低公立医院比重,营造多元化的办医新格局。
日前,杭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带来多个利好消息,比如简化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流程手续、鼓励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进入新增医疗资源,以及鼓励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等。
床位不超过250张的综合医院
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
今年开始,杭州社会办医的审批权限将被下放,只要符合规划,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将不受区域、距离等限制。
比如,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床位不超过250张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护理院,以及床位不超过150张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
同样不受限制的还有民营医疗机构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技术准入等条件。除了性病、计划生育、产科等科目必须符合相应规定之外,其余项目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均不受限制。
政府部门在按规定批准具备相应资质民营医疗机构的同时,将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适度降低公立医院比重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杭州还将推进公立医院改制,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不合理扩张,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鼓励有资质人员开办个体诊所
引进境外资本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民营医疗机构的主体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对此,政府将优先支持其举办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建设标准的综合医院,老年医疗、护理、康复、儿科、产科等非营利性专科医院,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并且建议投资者在新建城区、开发区、大型住宅区、中心镇等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的区域举办。
值得一提的是,有资质的人员,可以依法开办个体诊所。
除了国内的投资者,杭州还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调整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境外名院名企在我市设立合资或合作医疗机构。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际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出资在我市举办医疗机构,按省、市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支持政策。香港和澳门医疗服务提供者依法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我市设立独资医院。
今后杭州调整、新增医疗资源时,在符合相关准入标准、具备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会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进入。
医保定点管理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符合条件医疗人才可享受人才房政策
民营医疗机构成立后,在很多方面将与公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医保定点管理上也将一视同仁。
符合医保定点管理相关规定的民营医疗机构,还可以申请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单位,和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同政策。
税收方面,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将和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税收待遇;营利性则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免征营业税。如果医疗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还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财政上,政府将加强、扩大购买医疗服务力度和范围,民营医疗机构完成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以及重大传染病、自然灾害等事件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任务的,将获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补贴。
为了让更多的医疗人才融入民营医疗机构,杭州将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人才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