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互联网平台不仅可以卖处方药,还可以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平台进行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配送。这一意欲破冰的新规引来业界热议。
6月27日征求意见结束后,近日有媒体报道:有权威人士透露此事落地似已无大疑问。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秘书长王伟对记者表示:“医药电商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征求意见稿》也是CFDA对‘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这一政府主导精神的进一步发挥,是符合国际趋势和大方向的重要办法。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管理提供了创新思路,为广大消费者获取健康服务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对我们医药垂直电商来说,这无疑是利好消息,降低准入门槛、许可处方药销售等破冰点都是医药电商终端人士一直期盼的。”1号店旗下壹药网一位采购负责人如此表示。
对于新政,业内持叫好态度的声音占多数,不过担心“想法虽好,落实不易,在保障群众用药便利性、可及性、安全性方面,还有一些制度障碍待突破,还有不少问题需施政者仔细考量”的声音也真实存在。
针对业内人士 “准入门槛降低,售药安全不好保障”的担忧,CFDA方面近期也给出了肯定的回应,表示将设专业机构监管网上售药,且承诺风险较高药品依然禁售。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表示,网上销售处方药药店必须经过药监部门批准,符合一切线下经营的资质条件才能开张经营,开放网上销售处方药并不意味所有处方药都能卖。
网售处方药是国际趋势
一直以来,出于用药安全方面的考虑,国家对于互联网售药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处方药这类通常具有一定的毒性或其他潜在影响的药品。
因此,对于此次CFDA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展开了激烈地讨论,并就当前形势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严家浩告诉记者:“网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可以针对与互联网售药的有关条款,增加药品管理的相关意见。”
目前,各国对网上售药的态度并不相同。在美国通过VIPPS(网上药房开业认证网站)认证的网上药店可以销售处方药,消费者通过邮寄或者传真处方、提供处方医生电话号码、保险账号四种方式即可以网上药店购买处方药。在英国,通过提供医生处方的影印版则可在网上药店购买处方药。
有关数据显示,美国医药互联网的零售额占医药市场的30%。以去年美国2477亿美元的药品零售总规模估算,美国网络销售的药品约为743亿美元,而2013年,中国医药产品的线上零售额仅约42亿元。
建议逐步推进试点先行
鉴于我国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并未与外界全面的联网,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困难,医保支付比较复杂的现实情况。山东漱玉平民医药集团李文杰、云南一心堂副总裁伍永军等连锁药店的负责人建议试点先行再逐步推广。
李文杰建议,在开放处方药试点的网上药店方面,可以选择门槛较高的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准入管理规范、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监管部门予以处罚记录的合法网上药店作为销售处方药的试点。
在销售处方药方面,可以先行选择安全性、稳定性好,不容易导致滥用的处方药作为首批试点品种,然后再逐步向其他品种延伸。而含麻黄碱类药品、注射剂、对储存有特殊要求以及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品种绝对不应纳入网上销售范围。
“无论是国内现实还是国外经验证明,循序渐进并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放开网上药品销售限制是科学促进和监管网上售药的王道。”李文杰说。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会长付明仲认为:“在开放互联网售药,并制定监管政策的同时,还有更重要的立法工作需要推进。这就是与网上售药监管体系息息相关的《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执业药师法》。这些立法在前,我们后继的网上售药监督管理办法才有可执行的流程和可操作的细节。而医师和药师正是保障网上售药安全有效的两个重点环节。”
另外,付明仲认为,尽管网上处方药市场势必会对实体零售药店产生影响。但是,实体药店为了生存更需要适应这个跨界时代、人才时代以及服务时代。本着让健康人走进药店的经营理念,用更好的药师、营养师、化妆师服务去吸引消费者。“我认为,靠卖药挣钱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