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已做三次试点,第一次做十二个城市试点,第二次做县级医院试点,第三次扩大县级医院试点,均没有拿出成功经验。可否改改试点内容,做点专项试点?
09版医改方案有两点写的好,一是‘改体制’,二是‘建机制’,但方案内容既未涉及‘体制’,也未涉及‘机制’。能否改一改试点内容,做点体制、机制方面的专项改革试点呢?
我们知道,关于体制改革,历来争论很大,有‘政府主导派’,主张医疗服务继续执行计划经济的政府包办体制,由政府配置资源;有‘市场主导派’,主张放开市场,全民办医,由市场配置资源。争论的结果,‘政府主导派’比较强势。所以,新医改还是严格 按政府包办体制,在‘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立医院主导地位’的框框内进行的,凡超出此框框的一律取缔,高州公立医院改革、广东医生自由执业申请,均被无理由毙掉。但是,五年医改下来 ,虽然政府加大了投资力度,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还是没有缓解 ,医疗服务能力没有增加,反而乱象加重,又迁延到医药行业。公关、行贿、送回扣成普遍现象,行业腐败乱象已经不可抑制。至此,政府主导派的五年试点已经走上绝路,但还要坚持扩大试点。
其实,如果是从中国广大百姓利益出发,各方都没必要坚持己见,各自都搞试点,哪种对事业发展有利,对百姓好,就采用哪种。
现在,全国都在按‘政府主导派’的主张,在政府包办框架下进行改革,这些还可以按原方案继续试点。另开辟一些地区,让‘市场主导派’搞一点‘市场化’试点。政府对两种试点地区在投资、税收的区域总量方面同等对待,在同一起跑线上各自用自己的办法【包括修改政策】进行改革,若干年后看结果。我想,执行得好,不用三年必见分晓。其实农村改革当年就见成效。
政府主导试点仍然按既定方针办,这里不多说。
市场主导试点,在‘体制改革’方面,可考虑让民营医院占80%,负责基本医疗服务,由医保与患者个人共同购买服务;公立医院占20%,负责公益性服务,实行免费服务。在‘机制改革’方面,构建‘供方公平竞争、需方自由选择’机制。
‘供方平等竞争’,促服务质量提高,价格走低。‘买方自由选择’,是对供方最好的监督,这比用行政手段对医院、医生的限制更有效。
政府放弃包办,专门负责监督市场秩序,打击垄断、假冒伪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医疗市场成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规范市场。
其实,医改也可以更简单容易,就像当年医药行业一样,政府不特意设置‘公立’与‘民营’的不平等待遇,让二者在市场中公平竞争,患者认可的占据市场,患者不认可的淘汰出局,医改就成功了。患者绝不会选择质劣价高的,谁好谁赖,患者最知道,根本无需两派无休止的争论。只要有‘特权’存在,医改就永远不会成功!平等!自由!最可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