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治疗是矫正斜视的主要方法。成人斜视患者斜视眼功能大都有不同程度丧失,手术主要用于解决外观问题,所以手术时间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没有手术禁忌证,一般不受年龄的限制。
儿童斜视的治疗原则是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治疗的含义也包括早期手术。但儿童斜视的类型不同,手术时机也不相同。
外斜视儿童特别是间歇性外斜视,通过戴镜治疗和辐辏训练等非手术治疗方法仅能减轻斜视度,达不到完全矫正眼位的目的。所以手术最适宜的年龄在3~5岁,此时双眼视功能尚未全部丧失,并未形成重性外斜。但如斜视度很小(<10°),最好暂停手术,观察通过非手术治疗情况如斜视度加大,再手术不迟。如果外斜视是恒常性,其手术时间应在 l岁以内。
先天性内斜视儿童手术时间一般应在1~2岁,以保证患儿双眼视功能的正常发育。如其内斜视发生在出生6个月以后,不宜马上手术,可先行戴镜治疗,如眼位完全矫正则不
需手术。如配戴6个月以上,仍有残存斜视,应尽早手术。先天麻痹性斜视,特别有代偿头位的儿童应在3岁手术,后天引起的麻痹性斜视,在药物治疗6个月后无效,可考虑手术。
斜视合并弱视的患儿应先治疗弱视,在视力提高后,可考虑手术。但对于重度斜视眼,由于不能很好地注视,所以应先手术矫正斜视,再治疗弱视。对于合并眼内疾患,视力无法恢复的单眼内、外斜视,手术年龄为12岁以后。
总之,除单眼斜视且视力无法恢复的患儿外,手术年龄最好不超过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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