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而且矫正视力又达不到正常;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能矫正的称为弱视。
什么是弱视?
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9,而且矫正视力又达不到正常;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能矫正的称为弱视。 弱视按程度分为轻度弱视(视力0.8~0.6)、中度弱视(视力0.5~0.2)、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0.1)。
5岁以内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视觉发育一直延续到6~8岁,如这个时期某种原因造成双眼视物障碍,视细胞就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视功能就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双眼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就形成了双眼弱视;若只能用一眼视物,久而久之反复刺激的眼视觉发育了,而不能注视的另一眼发育迟缓,就形成了单眼弱视。弱视在视觉发育期间均可发生,多在1~2岁就开始。弱视发病愈早,其程度就越重。
斜视有什么样的治疗原则?
诊治弱视的重要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它直接影响弱视的治疗效果。视功能发育完毕后发现弱视,为时已完了,早期发现弱视在临床上有十分重要意义。 早期发现弱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学龄前体检:一般的儿童尤其是幼儿园长大的儿童,3岁时经过简单的视力教认,绝大多数都会认视力表。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对孩子视力每年进行一次普查筛选,家长也可自购一张标准视力表,挂在光线充足的墙上,在5米远让孩子识别。检查时一定要分别遮眼检查,不可双眼同时看,防止单眼弱视被漏检,反复认真检查几次,若一眼视力多次检查均低于0.8,则需带孩子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一般认为检查最好不晚于4岁。 (2)及早发现异常苗头。弱视儿童往往有除了视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现,如斜视、视物歪头、眯眼或贴得很近等等。一旦发现孩子有斜视的现象,应尽早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因为约有1/2的斜视合并弱视。上述其他异常现象也要引起重视和注意,要到医院眼科检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3) 对于婴幼儿和不能配合检查视力的幼儿,可作遮盖试验大致了解双眼视力情况:有意遮盖一眼,让孩子单眼视物,若遮盖另眼却哭闹不安或撕抓遮盖物,那就提示未遮盖眼视力很差,尽早到医院检查。
总之,弱视的早期发现主要靠家长、幼儿园、学校、医院的紧密配合,最主要的还是与孩子朝夕相处的家长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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