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在人体器官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其结构与功能十分精细而灵巧,据研究发现,视网膜的新陈代谢特别旺盛,血流量竟比脑组织要多20倍左右。由于视网膜和葡萄膜中的黑色素含量很高,且与某些药物具有高度的结合力,尤其在长期大量用药的情况下,极易受到损害,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药物对眼睛可能造成的伤害有:
一、上睑下垂
两眼平视前方时,上睑缘的正常位置,应在角膜上缘与瞳孔之间,低于此水平为上睑下垂。使用以下药物可能回导致上睑下垂:
1.有的药物对交感神经有阻断作用,如巴比妥类、氯喹、胍乙啶、溴苄铵、苯妥英钠等;
2.有的药物像长春新碱可致眼外肌麻痹;
3.有的药如青霉胺会招致重症肌无力。
因而都能引起上睑下垂。
二、近视与远视
近视和远视是眼科常见疾病,以下药物使用不当会造成视力损害。
1.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新斯的明,能使睫状肌收缩、悬韧带放松、晶状体变凸,形成调节痉挛和近视。
2.阿托品、后马托品与苯海拉明、非那根、扑尔敏、敏可静及丙咪嗪、阿密替林等,能使睫状肌松弛、悬韧带紧张、晶状体变扁,形成调节麻痹和远视。
3.另外链霉素、氯霉素能引起过敏性视神经炎,使眼睛的近视力和远视力都减退,若不及时控制炎症,对视力的损害很大。
三、复视
复视将一个目标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离物体的现象。
如长期大量应用安定、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痫酮、卡马西平与阿托品、丙咪嗪、消炎痛、呋喃妥因、长春新碱等都可发生复视现象,但停药后复视现象即可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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