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和早产儿的供氧原则是:不能常规使用,仅在发生青紫或呼吸困难时才予吸氧,且氧浓度不能超过40%,血氧饱和度观测不能超过95%,持续给氧最好不要超过3天,以免引起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高氧血症。因为新生儿和早产儿眼底的血管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过量吸氧很容易导致视网膜发生病变,如果延误了治疗,就会造成失明。所以这种病症如果发生的话,是立即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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