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功能检查包括视觉心理物理学(包括视力、暗适应、色觉、视野、对比敏感度等)和视觉电生理两大类方法。
视力
(1)远视力检查:
①视力表。我国现通用的为国际标准视力表,对数视力表则多用于低视力检查。视力表需放在光线充足或用人工照明处,被检查者距视力表距离5m,使1.0这一行与被检眼在同一高度。两眼分别检查,从上至下指出字形视标开口方向,把说对的最小视标一行的字号记录下来,例如右眼1.2、左眼1.5。正常远视力标准为1.0。
②视力不能辨认0.1者,让被检查者逐步走近视力表,直至认出0.1视标为止。根据走近后的距离,按公式V=d/D×0.1计算视力。V为视力,D为正常眼看清该行的距离,d为被检者看清该行的距离,例如3m处才能看清0.1,则视力为3/5×0.1=0.06。
③指数。走近1m不能辨认0.1者,则改用数手指。被检者背光而立,指间距离略同指粗。如能在50cm处能说出指数,则视力=指数/50cm。
④手动。手指近到眼前5cm分不清者,则改用手在被检者眼前左右摆动,记录能看到的距离,如手动/20cm。
⑤光感。不能看到眼前手动者,在暗室内用烛光或手电筒照射眼睛。看到光亮为光感,不能看到为无光感。并要作光定位,眼向前方注视不动,灯光在1m远处,检查几个方向。
(2)近视力检查:常用的有标准近视力表或Jaeger氏近视力表。在充足的照明下,距眼睛30cm,分别查双眼,例如J1或标准近视力表1.0。如患者有屈光不正,可以让其自行改变距离,例如J1(20cm),把改变的距离一并记录即可。
2.暗适应
当眼从强光下进入暗处,起初看不见东西,以后随着光敏度的增加,渐渐能看清暗处的物体。前者为暗适应,后者为明适应。 暗适应检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对比法,另一种是暗适应计检查。在视网膜色素变性和维生素A缺乏性营养不良等疾病时,暗适应功能降低或丧失。
3.色觉
从事交通运输、建筑、美术、化学、医学等工作的人必须有正常色觉,这是服兵役、就业、就学前体检的必需的项目。
色盲检查法:目前为色觉检查法,常用下面几种方法。
(1)假同色图检查法:假同色图常称盲本,用亮度相等且易混淆的颜色斑点构成图形、数字等,正常人以颜色来辨之,色盲则只能以明暗来判断。检查在自然光线下,0.5m的距离,被检者应在5秒内读出。
(2)彩色绒线图挑选法:彩色绒线图挑选法在一堆混有各种色彩的绒线图中,以某种颜色为要求,让被检者挑出其相同或相近者,也可让被检者将彩色分组。
(3)其它:有FM-100色彩试验、D-15色盘试验及色觉镜等。
色觉障碍分为先天或获得性。正常人为三色视,色弱者则为异常三色视,红、绿、蓝单种色盲者为二色视,全色盲者为一色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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