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斜视是一种潜在性眼位偏斜,但能在融合反射控制下保持双眼单视,以强制两眼球保持在正位而不显出偏斜,一旦大脑融合作用遭到阻断(如一眼被遮盖时)或失去控制(如在过度使用目力或精神疲劳时),眼位偏斜就会表现出来。
(1)内隐斜视配镜原则:内隐斜伴有症状者,了解患者确切的屈光状态,如果是低、中度远视,给予充分矫正,高度远视,则逐渐增加度数,每次增加不能超过+ 1.00D,不必完全矫正,以期达到缓解症状的度数为宜。如果近视,应该给予获得最佳视力的最低矫正度数为宜。如果有屈光参差,则通过同视机检查,如果仍有双眼单视功能,以给予既能维持正常双眼单视功能、又能达到清晰的远视力为准。
由于双眼不等视,已丧失了双眼单视功能者,则不必完全矫正;比如,患者右眼屈光度为+5D,左眼为+1.5D,若其双眼单视功能正常,则要给予获得清晰的视力,而非最佳视力,以维护双眼单视功能。若无双眼单视,则以低屈光度的眼为主,避免因屈光参差所至的双眼影像相差较大而引起不适症状,甚至不能耐受。有些患者,虽无远视,但其AC/A比率偏高,则需配戴双光眼镜,看远用平光,看近则需配戴适当度数的正镜片,选用正镜片的量,应以看近时,能减轻内隐症状,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隐斜的幅度为准。
(2)外隐斜视配镜原则:外隐斜有症状者,如果合并有近视,则必须足度矫正;如为远视,则尽量低矫;如为散光,无论是单纯或复合散光,都需完全矫正。对于一些年龄大,合并有高度、中度的远视患者,需给予三棱镜的治疗,一般来说,三棱镜的度数能解除症状为标准,其隐斜度改变不超过其原来的1/3~1/4。这种三棱镜只能作为近距离工作时,为缓解外隐斜症状的辅助手段,不作为常规使用。
(3)上隐斜的配镜原则:一般都需采用三棱镜治疗。以往的三棱镜本身就有度数较大时,引起视物变形及色散现象。现在采用高分子材料合成的薄膜三棱镜.,极大地改善了色散情况,以及各视野斜度不一致问题,而且有重量轻等优势。三棱镜对垂直隐的矫正最大度数在10D以内。选择三棱镜矫正上隐斜的原则:确定注视眼的问题,如习惯上使JllI!IIllI!14~,可矫正第一斜视角;如为麻痹眼注视,则可矫正第二斜视角;如为上转肌麻痹,因患者向上注视肌会较少,则可以低度矫正;如为下转肌麻痹,因为下转肌直接影响眼球下转,使向下方及眼前进行操作受影响,应用三棱镜将其隐斜度完全矫正。远、近隐斜度不一致时,一般远距离给予低矫,而近距离给予充分矫正。三棱镜是矫正垂直性隐斜视的有效工具,长期配戴三棱镜的隐斜患者,使用一段时间后,往往需要增加三棱镜的度数。
(4)旋转隐斜视的配镜原则:旋转性隐斜视的患者,大多都有不同程度的散光度数,应给予充分矫正,同时可以改变其散光轴位,加一个适当的圆柱镜片,使视网膜物像倾斜,上、下斜肌产生旋转运动以平衡解剖异常所致的旋转性隐斜。选择圆柱镜的原则:添加圆柱镜度数不超过0.5D。物像倾斜总向着角膜最大弧度经线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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