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生诊断孩子为屈光不正并要求做散瞳验光检查时,很多家长会问,什么是屈光不正?散瞳验光是怎么回事?有必要做散瞳验光检查吗?为什么不同的人散瞳验光的方法,散瞳所用的药物、时间及费用也不一样?
人眼的屈光系统由角膜、房水、晶体、玻璃体组成,看远时不用调节,睫状肌完全松弛,平行光线经玻璃体、房水等屈折后焦点正好落在视网膜上,医学上称之为正视眼。如果平行光线进入去除了调节功能的眼睛后,不论是屈光率的过强或不足、眼轴的过长或过短,屈折后的焦点截面只要不在或不完全在视网膜上,眼睛都将看不到清晰的物体形像,医学称这种眼为非正视眼,也叫作屈光不正。根据焦点与视网膜的关系,屈光不正又可分为三种类型,焦点落在视网膜前的称为近视眼,焦点落在视网膜后的称为远视眼,如各经线焦点不在一个截面则称为散光。其中,近视是目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
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
散瞳验光主要用于以下情况:一、12岁以下的小孩。因为其调节作用很强,验光如果不散瞳,误差会很大。二、12—40岁的近视、远视、或散光患者,原则上第一次验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验光时,如度数改变不大,可根据原来的度数进行小瞳验光后加减。三、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散瞳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者。四、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近视或远视合并散光。五、青少年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为假性近视者。这种患者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随之消除。
也有些不合适散瞳验光的情况:一、青光眼病人,禁忌散瞳验光,否则会诱发青光眼急性发作。二、怀疑有青光眼的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者,亦要十分慎重。三、40岁以上的病人,由于调节力减弱,一般不再散瞳。
不同年龄段的人散瞳验光的方法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不同年龄段的人的眼睛的调节力强弱不同,通常是年龄越小调节力越强,需要的散瞳药物越强,作用时间越长。不同的医院所采用的散瞳验光的方法和药物可有细微差别,但总的原则是一致的。目前,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这样的:3—12岁,用1%%阿托品眼膏涂眼,1日3次,连续3天,第4天验光,3周后试眼镜;12—18岁,2%%后马托品眼液点眼,每5—10分钟1次,共6次,1小时后验光,10天后试眼镜;18岁以后,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点眼,每5—10分钟1次,共6次,半小时后验光,第2天试眼镜。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学生和家长认为在医院进行的散瞳验光的过程太过于复杂,花费时间太多,所以不大愿意接受,有的甚至热心于小摊贩的随意查片验光,抱着反正戴上能看清楚就行了的想法,随便买一副眼镜就戴上,这是错误的,可能给孩子的眼睛带来不可逆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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