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相关标准规定,教室里桌面上的照明度要达到500 lx,阅读时的桌面照明度要达到3000 lx以上,而我国目前大部分学校教室里桌面的人工照度一般不超过300 lx,有的甚至不足100 lx。
德国相关标准推荐的照度值:
费眼睛的工作场地 2000 lx
普通的工作场地 1000 lx
居室、餐厅、浴室 500 lx
楼梯 500 lx(木) ’
走廊 300 lx(*)
街道照明 40 lx(*)
教室 300~500 lx(*)
课桌(写字台) 3000 ~5000 lx(*)
离地面或工作面的测量高度:< 20cm,一般:80cm
对于需要强照度的视觉损伤的人来说,个人对光线的需求应该达到的理想数值还应更高。由此可见,在国外是非常重视视力残疾人对照度的需求的。
为了使桌面达到500 lx以上的照度,一般教室内应装置8—9只40瓦的盒式或带灯罩的荧光灯,并采用纵向排列的安装方式,即灯的长轴垂直于黑板的方向布置,这样可使桌面与黑板的照度一致。但在家中或其他非教室内学习场地要达到这一标准,就必须要配备台灯。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台灯对低视力儿童的学习都是正常必要的。
(三)影响照明条件的其他因素
自然照明和人工照明的控制除了在亮度上应予以重点考虑外,还需要考虑光线的均匀分布、防止眩光、光线的方向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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