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即眼睛雷射术)在台湾非常普遍,但专家表示,经过长期观察发现,不少接受手术的患者,十多年后陆续出现并发症,视力明显下降,可能和动刀后角膜瓣发炎有关。
这种言论引起了台湾眼科医学界讨论,也冲击了近视矫正医学的市场。其实,激光近视矫正术后并发症风险大,早在08年时美国外专家就已发表了相关意见。
激光外科医生,儿科的眼科医生和教育家Barry N. Wasserman, MD称“有一些广告牌和广播电视广告称,激光近视矫正术不需开刀就能治疗近视。
作为医生,我们应该出来声明下,这样的广告绝对严重误导公众!在这样的误导下,患者觉得进行激光近视矫正术是不需要切割眼角膜。而且,除了手术本身有风险外还有其它手术并发症风险。
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医学院Vincent P. de Luise, MD称:“……手术就是手术啊,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做这个手术,不动手术总是比动手术要安全的。 当然,激光近视矫正术确实能达到比机械切割安全的手术效果,这是真的,但这仍是一种手术,是手术就有风险,无论你用什么方式切换它。”
来自于美国眼科管理网《激光消费者调查报告》中称,很多患者在接受调查时表示:“激光近视矫正手术术后半年会有眼睛干涩,光环和视力模糊等副作用,这是令人痛苦的,因为这是个可以自主选择做或不做的手术,而并不是非做不可。”
专家指出,激光近视矫正手术本身是能安全、有效、快捷的矫正屈光不正。
从80年代后期,这一手术就在欧美应用到临床,传入我国并使用到现在,确实证明是一种相当好的方法。
但是这一手术也不是对所有人都适用,它有着严格的适应症。
适合作激光手术的一般要求是:年龄在18至50岁,近视度数已基本稳定( 每年变化不超过50度),而且本人的工作环境不适合戴眼镜或者是因种种原因(如美观要求 、戴框架眼镜不舒适、戴隐形眼镜太麻烦或容易“发炎” 等)有摘掉眼镜的强烈愿望。
此 外,还要求全身健康状况基本良好,没有其它严重的眼病如圆锥角膜、青光眼、白内障以 及眼底病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