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关法律法规对医师不公正毛主席领导我们闹革命,是为了实现“马、列”的***理想,达到世界大同,这就要逐步消除不公正。然而,针对医务人员的不公正现象越来越严重,例如“举证倒置”措施规定,病人告医生、医院,要由医生、医院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就是由被告举证。而我国所有的其他法律,包括刑法和民法,都是由原告举证。也就是说,医生连一个普通公民的权益都没有。再如,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赔偿少则十万,多则百万,最高早已超过了300万,没有上限,大大高于海难、空难和工伤事故的赔偿额度。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又大大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 医师的就业环境日益恶化医疗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目前甚至永远也做不到诊断百分之百正确、治疗百分之百有效,医生看病的过程像分析法办案差不多。人民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破不了你又能怎样,目前总的破案率不超过40%。而我们的诊断率和治疗有效率成倍高于公检法,但这不行,一个误诊、一个治不好都不行,甚至晚期恶性肿瘤、外伤已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抬到医院非要你救活,救不活就是医疗事故,你就是杀人犯,就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对医务人员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对医务人员的暴力侵犯事件有迅速蔓延之势。01-02年一年中北京的医生被打大约500起,而03年广州仅10所医院统计一年内就有2619名工作人员遭受不同程度的暴力侵犯,原因是未满足患者要求占40%,而候诊时间长占10%。大家都去过医院看过病,超过半小时1小时是不多的。而坐飞机等1小时是正常的。笔者有次在浦东机场等了7小时,我们又能追究他们什么责任呢?难道我们也把飞机和机场砸了?而病人砸医院就没有人追究,这就助长了一部分不法分子侵犯医院、侵犯医生并由此得到好处,由此已滋生了一个新生行业-医疗穴头。专门煽动并帮助病人与医院打官司,事成后与病人分成,获得高额利润。这是中国医疗的悲哀。三、“红包”现象剖析近几年来对医务界的整肃运动,红包是目标之一。医院有没有红包?当然有。但红包仅仅存在于医务界吗?当然不是。工商有没有?公安有没有?政法有没有?媒体有没有?党政有没有?大家心中有数。是不是医务界最严重?大概没有充足证据。那么为什么只整肃医务界?令人费解。医院的红包何以产生,责任在谁?我认为红包是现行医疗体制的必然产物。 责任主要不在医务人员。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需求档次也逐步拉开,但医疗没有,全国所有医院一个模式。虽然也分一、二、三级医院,但价格相差甚微,而且总的医疗资源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富裕起来的群众需要,如果不开后门,在目前情况下,看病只能排队,而且挂号、交钱、拍片、化验、看病等等都必须排队,有人为了不排队,为了找“好”医生,就想方法设法开后门,开后门的敲门砖就是红包。可以说绝大多数是病人主动送的,医生主动索要是极少数。谁带头放红包?第一是当权者-各级党政官员。你见过几个当官的老老实实跟普通老百姓排队看病?这些当权者在本地凭自己的权利享受特殊医务服务,不排队。本地解决不了的,去外地看病,超出了自己的权限范围,他们可以动用政府的各种资金去外地送红包,找“最好”的医生,因为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命比老百姓值钱。第二是有钱人,这些受邓小平恩惠先富起来的人们,他们的健康和生命也比老百姓重要,看病要找“好”医生。他们的时间也重要,他们要用这些时间去赚更多的钱。普通老百姓不服气,难道“好医生”只能为当官的、有钱的服务?家里有人生病,虽然不富裕,亲戚朋友凑个分子也要找个“好医生”看看,就这样红包成了一种风气。医生何罪之有,至少大多数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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