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分析与皮质类固醇相关的高眼压症、青光眼发病的相关因素与治疗效果。方法 对临床11例19眼与皮质类固醇相关的高眼压病人的临床诊断与治疗进行分析讨论。结果 8例13眼诊断为皮质类固醇性高眼压症,停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后经治疗眼压控制正常,观察1~9年未发现青光眼性视盘、视野损害。3例6眼最后确诊为皮质类固醇性青光眼,施行手术治疗。结论 皮质类固醇所引起的眼压升高,局部用药较全身用药多见,是可逆性的,停用后经治疗可好转或恢复正常。
[关键词] 皮质类固醇;高眼压症;青光眼
皮质类固醇相关的高眼压症与青光眼是由于应用皮质类固醇后引起的,在临床上类似开角型青光眼表现的眼病。眼局部、外用、全身使用,甚至气管吸入都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而发生激素性青光眼。我院1996~2005年临床收治11例因眼局部及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后眼压升高患者,现回顾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共11例,男4例,女7例,双眼发病8例,单眼3例,年龄8~45岁,有2例为母子发病。
1.2 激素使用方法 过敏性结膜炎长期滴用氯霉素地塞米松眼药水5例,滴用的确当眼药水2例,滴典必殊眼药水1例,LASIK术后滴用0.1%FML(中文名氟美瞳)1例,患红斑狼疮全身用地塞米松1例,类风湿长期用强的松1例。
2 结果
8例患者停用皮质类固醇药物,经降眼压处理后眼压正常,观察1~9年眼压不再升高,未发现青光眼性视盘及视野损害。3例患者停用皮质类固醇药物,经用药处理后眼压控制不正常,视野损害,C/D 0.6~0.8,给予抗青光眼手术治疗,2例术后随访3~6年眼压控制正常,视野扩大,视力未见继续下降。另1例红斑狼疮16岁女性患者,术后观察6个月,双眼眼压高时正常,而左眼因眼压控制较差而再次手术,术后1年眼压控制仍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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