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小吴顺产生下女儿后子宫被切除,她认为医院违法切除其子宫要担责,遂将接生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昨日,此案在江汉区法院开庭。
小吴家住汉口长江日报路。据她诉称,今年2月16日上午6时许,她生产发作到附近一家医院生小孩,4小时后顺产一女婴。医生随后通知其夫小王:孩子有点闭息,情况危急,最好转院治疗。小王当即将女儿送至另一家大医院抢救。
两小时后,小王接到接生医护人员通知,说小吴产后出血有危险,已做了子宫全切手术。医护人员告知,若不进行子宫切除产妇会有生命危险。
小吴认为,医院违法切除了自己的子宫,导致自己失去生育权,“如果我知道这家医院生孩子会切除子宫,是不会来的”。她要求医院赔偿损失20万元。
昨日法庭上,医院方代理人认为并不存在医疗过错,向法院申请做医疗事故责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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