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将通过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引进第三方调解机制、实行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等一系列措施,为宁波市的医患纠纷设置一个“缓冲区”,通过预防、调解、理赔等手段逐步引导医患纠纷在法律框架下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