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记者打通了孙坊镇中心卫生院现任院长吴梅兴的电话,吴院长在电话中称“没什么好说的,不需要接受采访”。记者与崇仁县卫生局取得了联系 后,吴院长又找到记者表示“此事已经解决了”。接着,吴院长打电话给小斌的家人,声称如果再找记者,卫生院就不付赔偿款,让陈家找记者要钱。不久,小斌的父母赶到卫生院,称希望能尽快拿到赔偿款。 对于已到期限还未支付赔偿款一事,吴院长称他不久前才拿到判决书,目前还未付。
吴院长还当着小斌父母的面说,医疗事故很正常,不需要找媒体介入。
疑问:相关部门未对此事作任何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崇仁县卫生局,该局党组书记黄书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根据有关规定,医疗事故发生后,由当事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未能达成的则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当事人有过错,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黄书记认为此事故中有责任的只有高医生一人,因为医疗鉴定上写明 了院方承担主要责任,而高医生又不是院方的法人代表,因此具体落实下去就是由高医生担责。陈院长作为当时卫生院的院长,应当承担相应法律上的责任。
黄书记告诉记者,目前该局未在行政上对此事作出相关处理。
记者手记:孙坊镇中心卫生院的高医生拿错眼药水后,小斌曾返回卫生院诊治,但无论是邹医生还是陈院长都没有加以重视,也未建议其到大医院去治 疗,只对小斌的眼睛作了一般处理,使小斌的病情加重,最后导致小斌的病情到达伤残八级。高医生的过错和责任不言而喻,但其他人的疏忽也不能不提。
高医生早已主动辞职离开了崇仁县,目前邹医生还在职就医,陈院长则调到另一个卫生院当院长,小斌严重受伤的眼睛似乎并换来更多的重视,有关部门对此事的态度竟然只是简单地认为“有责任的只有高医生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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