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江西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的仁和药业(000650)也许您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周杰伦等明星代言的“谁用谁闪亮”,恐怕无人不晓,作为仁和集团的一家子公司——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其重金聘请明星打造的这几条广告为该公司产品增色不少,但记者日前调查发现,闪亮制药却涉嫌制造“假药”。
保健品按药卖“闪亮”批号被注销
记者近日意外发现,“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已被注销了批号。
仁和“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外包装盒上印着醒目的外用药标志——红底白字“外”字,可其使用说明书却只有保健功能一项,注明为保健用品。注意事项中更重申“本品不能替代药品”。市面上和“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宣传具有同样抗眼疲劳功效的还有其他系列滴眼液,它们的批准文号都是国药准字,只有“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准文号是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更1)。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一工作人员说,“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使用的批准文号早在2007年7月25日就已被注销,注销文件号为“陕食药监法函(2007)36号”,文件规定:“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并于三日内将生产批准证书交回我局……”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仍存在销售的情况,他们将一查到底。
记者在《陕西省保健用品分类目录》中看到,眼部保健类仅包含眼贴和保健器具,“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不属于目录中的产品,其保健用品的资格早就不复存在了。
陕西省药监局相关人士还向记者透露,该明目液在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说明书有效期仅为1年,但是现在包装盒和说明书均标识为2年,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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