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
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与汞制剂配伍使用,可发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规格】:每支5ml
【贮藏】:遮光、密闭,在凉处(200C以下)保存。
【包装】:塑料瓶包装,每支5ml,每盒2支。
【有效期】:暂定2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084
【生产企业】: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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