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之间的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患者砍杀医护人员而酿成血案也不罕见。近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就发生一起恶性医患纠纷,因医患双方对病情诊断持不同意见,进而发生冲突,患者家属竟将主管医生打伤,致使其耳后动脉断裂、眼睛晶体充血。主管医生断裂的左耳被缝了40余针,能否成活还是“未知数”(见《羊城晚报》03年10月14日)。 针对近年来医务人员遭遇各种伤害的事件逐年增加问题,广东省拟出台《病人道德公约》,以约束和制止患者的一些不正当行为(见《南方都市报》10月14日)。从近年来医患关系的恶化情况来看,除了医生职业道德因素外,患者道德问题的确应引起重视,制订相应的道德守则,规范患者治疗中的举止和语言行为,的确是个很好的提议。但是,笔者认为,为保护医护人员免受暴力侵犯,仅仅出台《病人道德公约》还不够,还不足以缓和医患之间的矛盾,因为问题是病患者和医护人员共同造成的,仅仅出台《病人道德公约》不仅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甚至还有歧视病人之嫌。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医患之间的纠纷责任并非完全在于病人。君不见多少白大褂对病人冷若冰霜?甚至有少部分医护人员见钱眼开,为了一己之利,与医托狼狈为奸,不管病人是否需要及经济上能否承受得起,恣肆给病人开价格昂贵的药。至于手术医生私下收红包,甚至明目张胆向患者家属索要红包的事更是屡禁难绝。有关医院因病人不能及时交钱医疗,而对其漠然置之、见死不救的新闻近年来也不绝于耳。一些医护人员的道德素质堪忧,如果只苛求病患者恪守“道德公约”不尽公平合理,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紧张的医患关系。试想,那些被迫“挨宰”的病患者及其家属花费了大把的血汗钱后依然疾病缠身,他们能优雅起来吗? 因此,仅仅出台《病人道德公约》是不够的,还须大力提高医护人员的医德和业务素质,改变对病人爱理不理的态度,在热忱接待、照料病人的同时可适度来点微笑服务。只要医护人员心底无私地为病人着想,提供优质服务,病患者及其家属对医护人员恶语相向、拳脚相加就会大大减少。也惟有医患之间互相体谅,相互信任,医患矛盾才能化解,达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