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盲人看不见红绿灯的指示,为何不让红绿灯发声?”省政协委员富明慧、林国贞的这一建议昨日得到广州市政府的答复: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选择一套既方便失明人士过马路又避免噪声扰民的交通指示设施。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富明慧提出,红绿灯对盲人毫无便利可言,因无法弄清车辆通行状况,盲人常常在路口迟疑不前,甚至冒闯红灯。省政协委员林国贞提出,鉴于广东目前的经济现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水平以及广大盲人的需求,应推行带声音提示的红绿灯。且可考虑先在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试行,时机成熟后再向全省推广。
两位委员建议,参考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在红绿灯上添加声音指示功能,通过声音提示盲人停止或者通行。如在香港,盲人听到“滴滴”声就可以放心地穿越路口。
对于政协委员的这一建议,广州市有关部门答复称,广州市交警部门曾于2004年在龙口西、文德路、花地大道隧道出口等7个路口试安装了30个盲人交通信号器,但由于这些信号器不具有自动调节功能,夜晚其声响会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因此试用一段时间后就停止使用。
2006年上半年,市公安交警部门也曾在天河北、解放路、中山八路电车站等218个路口的行人信号灯内设置了声响器。该声响器的原理和应用效果与前面所述的盲人交通信号器一致,并增加时段设置开关,可在深夜时自动关闭声响器,从而避免扰民的问题。另外,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吉祥路———越华路口、马场———金穗路口、下塘西登峰加油站、下塘西老干大学等路口试用行人按钮、敲击器一体化的导向装置。该装置能通过实时感应环境噪声的大小自动调节发声音量,且发音的喇叭正面具有箭头指示功能和震动功能,能够清晰、明了地指示盲人横过马路。但是由于所使用装置的声音为同一种类型,容易出现声音混淆的现象。
答复中表示,委员们的提议具有建设性意义,但具体实施起来还应综合考虑各方的利益。广州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选择一套既方便失明人士过马路又避免噪声扰民的交通指示设施,结合广州实际情况逐步在更多路口推广应用,为失明人士出行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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