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志山)河北省卫生厅日前在对2008年1月~9月该省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并推荐4个住院统筹补偿方案,供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应用。
按照基本框架要求,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乡级为100元~200元,住院补偿比为70%~80%;县级为200元~400元,住院补偿比为60%~70%;县以上为800元~2000元,住院补偿比为45%~60%。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万元。基本框架还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二次补偿和门诊统筹补偿提出了具体要求。
相对于2008年补偿方案,2009年补偿方案增加了门诊统筹补偿办法,县以上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了20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了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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