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儿童视力的发展过程及儿童弱视眼的诊断依据。 方法 选取3岁儿童223例,4岁儿童232例,5岁儿童237例,6岁儿童233例,给所有被选人群检查视力、眼位。 结果 各个年龄组视力不良率差异较大。结论 不应只是根据矫正视力低于1.0就诊断为弱视。
【关键词】 弱视眼;儿童视力
随着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弱视眼被逐渐重视,但其治疗存在一些误区。笔者通过对3岁、4岁、5岁、6岁不同年龄组的视力及眼位检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3岁儿童223例,男112例,女111例;4岁儿童232例,男119例,女113例;5岁儿童237例,男126例,女111例;6岁儿童233例,男121例,女112例。
1.2 方法 采用儿童对数视力表,对所有儿童进行视力及眼位检查,对视力低于或等于4.7的儿童给予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对视力在4.7~4.9的儿童,3岁选41例,占总数的18%,4岁选63例,占总数的27%,5~6岁的全部给予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有眼位异常者给予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
2 结果
3岁223例儿童中视力不良为104例,占总数47%,视力低于4.7者7例,占总数的3%,其中1例内斜视,4岁232名儿童中85例视力不良,占总数36%,视力低于4.7者6例,占总数的2.7%,其中外斜视1例,5岁237例儿童中视力不良为49例,占总数的21%,视力低于4.7者5例,占总数2.2%,外斜视2例,6岁233例儿童中视力不良为32例,占总数14%,视力低于4.7以下者4例,占总数的2%,其中内斜视1例。将其中所有视力≤4.7者都给予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其中有19例屈光度≥+3.00 DS,矫正视力<4.9,诊断为屈光不正性弱视,1例屈光度-1.00 DS,矫正视力5.0,2例屈光度分别为+0.75 DS和+1.25 DS,嘱患者家长3个月后复查视力,而内斜视1例患者。
散瞳后眼位正位,屈光度+5.25 DS,诊断为调节性内斜。
对于视力在4.7~4.9的270例儿童中,抽取122例儿童给予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屈光度在0~+1.50 DS之间的儿童93例,矫正视力5.0者35例,屈光度在0~-0.75 DS之间者24例,矫正视力5.0者17例,有3例屈光度位于+1.50 DS~+2.75 DS,且矫正视力均低于5.0,诊断为屈光不正性弱视,1例屈光度-1.75 DS,矫正视力为5.0。
3 讨论
儿童视觉发育是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完善的过程,而发育过程中如有一些先天因素如白内障、上睑下垂、斜视、屈光不正等和后天因素如不当遮眼而形成弱视,从以上资料中可以看到,3岁、4岁、5岁、6岁视力不良率呈明显下降趋势,这里不难看出,单纯以视力普查以及验光矫正视力<4.9,而不考虑到别的因素就诊断为弱视,笔者认为不妥,这样做既给家长带来思想负担,也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弱视眼是指眼睛无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之间≤4.9,而希腊语的意思则是视力迟钝[1],我国近几年又提出治疗所有矫正视力≤4.9的儿童弱视[1],在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从几岁开始治疗所有矫正视力≤4.9的儿童呢?从笔者普查的925例中,3岁、4岁、5岁、6岁的儿童视力对比,他们的视力不良率明显不一样,难道我们都要诊断为弱视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各医院的弱视门诊将是人满为患,而绝不是弱视眼的发病率为3%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弱视的诊断除必须的视力外还要考虑年龄、眼位、屈光度数。例如4岁儿童其裸眼视力4.8,而阿托品散瞳检影为+1.50 DS,矫正视力还是4.8,眼位正位,眼睛未出现器质性病变,不应给予诊断为弱视,而应3~6个月随访一次,如果有条件,则应检查VEP和OPS,如果这两项检查都未见异常,更不应给予诊断,而给其弱视治疗,如果给予诊断,笔者认为不妥。
在这里笔者呼吁弱视眼的诊断标准一定要细一些,要根据年龄情况给予一个统一标准,而不只是笼统地说,治疗一切矫正视力≤4.9的患者,同时,还要细到屈光度上来,如一个3岁儿童其视力为4.8,而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其屈光度为+4.00 DS,那么它一定是弱视眼,所以屈光度的详查是诊断弱视的一个重要指标,但不是唯一的指标,为了下一代,要制定一个更为详要的标准,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刘家琦.眼科全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2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