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分析羟基磷灰石(HA)义眼座植入后暴露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对25例HA义眼座植入后发生暴露的患者进行回顾性总结分析。结果 HA义眼座轻度暴露<5mm,一般不需处理,2~9个月可以愈合。中度暴露<10mm,可药物观察治疗,也可行结膜修补术。重度暴露10~25mm,巩膜溶解HA义眼座大面积暴露,行HA义眼座取出,结膜囊修补,自体真皮脂肪瓣修补缺损区。结论 义眼座暴露为HA义眼座植入后较严重并发症,真皮脂肪瓣,保存人羊膜都可用于结膜囊形成与修复,双层袋状巩膜缝合,置于HA义眼座前,可有效减少植入物的脱出。
多孔羟基磷灰石(Hydroxyapatite HA)义眼座近年来在眼科整形技术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矫治了眼球摘除或眼内容物去除后眼窝的塌隐感,上睑凹陷畸形的不足,使眼眶饱满度增加,安装义眼座后眼球运动灵活可有效的改善面部外形,收到了良好效果。随着HA义眼座普遍应用到临床,随之也出现了一些并发症,如结膜裂开,植入物暴露及眶内感染等情况。我院1996~2004年进行羟基磷灰石义眼座植入术和接受外院转来患者共25例出现不同程度的义眼座暴露等并发症,就其原因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收治的25例患者中,男15例,年龄16~55岁(平均28.1岁),女1例,20~25岁(平均33岁)。从羟基磷灰石义眼座植入到了现结膜裂开为10~40d(平均28d)。从义眼座植入到异体膜+结膜修补创口,修复时间42~90d(平均70d)。
1.2 方法 对25例HA义眼座暴露患者做回顾性总结分析。HA义眼座植入多采用3种手术方法。Ⅰ期义眼座植入多采用以下两种手术方法:(1)常规眼球摘除自体巩膜裹HA义眼座植入术:①常规眼球摘除后,四条直肌及斜肌缝线。摘除的眼球刮净色素膜,50g/L碘酒烧灼巩膜,生理盐水冲洗。②巩膜切开,选择合适的HA义眼座。(2)常规眼科摘除异体巩膜包裹HA义眼座自体巩膜包裹HA义眼座植入术:①常规眼内容物除去,剪开巩膜断视神经止血。②刮除色素膜,50g/L碘酒烧灼巩膜腔,9g/L的氯化钠注射冲洗后,HA义眼座植入巩膜后肌锥内。③缝合巩膜、筋膜、结膜。Ⅱ期采用HA义眼座植入+异体巩膜植入术:切开结膜,找出四条眼外肌,肌锥内植入HA义眼座,双层异体巩膜置于HA义眼座前,开窗缝合固定直肌缝于异体巩膜上。发生结膜裂开HA义眼座暴露方法一6例,方法二4例,方法三5例,还有不同程度的睑内翻、上睑松弛、上睑区凹陷及义眼座水平运动不足等并发症,均做相应处理。
2 结果
轻度暴露<5mm,一般不须处理,2~9个月可以愈合。中度暴露≤10mm,可观察治疗,也可行结膜修补术。重度暴露10~25mm,巩膜溶解HA义眼座大面积暴露,行HA义眼座取出,结膜囊修补,自体真皮脂肪瓣修补缺损区;义眼座暴露并发眼眶感染为HA义眼座植入的较严重并发症,发现1例,行HA义眼座取出抗炎治疗后再植入HA义眼座,取得满意效果。
3 讨论
多孔羟基磷灰石义眼座植入术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手术,并发症较少,HA义眼座内联多孔,是人体骨的主要无机成份,在体液中稳定,内联多孔结构又酷似松质骨允许体内肉芽组织长入,植入物内部形成体液循环,加上植入物与受体组织接触的牢固性,3~6个月可完全血管化,是一种安全的手术 [1] 。但临床发现,当HA义眼座植入术处理不当,会出现义眼座表面结膜菲薄、糜烂、结膜、筋膜裂开、巩膜溶解,HA义眼座暴露,还可能出现结膜囊缩窄、眶内感染、睑内感染、睑内翻、上睑区凹陷、义眼座活动度不良等并发症 [2] 。
笔者认为25例与下列因素有关。本文有6例HA义眼座暴露,发生在Ⅱ期植入者,此类手术难度较大。加之多有结膜囊狭小或粘连,HA义眼座植入后,结膜张力大,异体巩膜包裹影响血管化形成,切口愈合不良,结膜、筋膜与HA义眼座之间压力高,摩擦刺激易造成结膜筋膜切口裂开,义眼座暴露;术后炎症反应,结膜筋膜水肿,张力增加,缝线处的组织脆弱,均可裂开;HA义眼座暴露;球后出血,止血不当,眼眶压力增可致切口裂开;术前严重的眼外伤、眼内炎症、大剂量使用激素,有可能影响术后组织的愈合程度;植入物过大,异体巩膜植入过厚均可致张力增加,影响切口的愈合。
HA义眼座植入手术过程不复杂,但仍有眶深部感染的可能,如全身抵抗力下降,眼部有感染性病灶,术前准备不够,消毒不当,术中污染,义眼座消毒不当,眼内炎症时行眼内容物除去,同期植入义裂开HA义眼座暴露等。当手术后发现眼眶部长时间疼痛,大量脓性排斥物,应警惕有眶深部感染的可能。 同位素扫描可以证实HA义眼座血管化形成较差,此时应积极有效的应用抗生素,如炎症不能控制应取出HA义眼座,自体真皮修补结膜囊缺损,后期再植入HA义眼座。
参考文献
1 林茂祥,张迁.现代眼部整形美容学.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441.
2 李冬梅,闵燕,朱晓,羟基磷灰石义眼座植入术临床观察.中华整形烧伤外科杂志,1997,(13):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