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灿灿 钱 峰)卫生部日前印发的《2009年医政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强医疗机构规划、准入和审批管理,逐步完善医疗机构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医疗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特别是不同级别医院的功能和任务。同时研究建立区域医疗中心,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要点》提出,要制定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建立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启动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制定全国重点专科建设规划;逐步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和体系,制定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制定重症医学科、急诊科、手术室、临床实验室等重点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和准入制度。对神经血管介入、干细胞移植、人工关节植入等重点医疗技术实施国家级准入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建立覆盖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国的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抽样监测系统,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增强对药物不良事件的敏感性并有效应对,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合理用药目标。
《要点》还提出,要加强血液管理工作,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做好防盲治盲、戒毒和医疗康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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