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9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眼科光学和仪器 光学助视器》。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助视器的光学、机械要求以及试验方法, 包括其带有电气元件(例如照明光源)的光学装置。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商专为视力受损者提供的低视力光学助视器,不适用于低视力电子光学助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