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清 我退休前在省城医院当医生,曾经自费到美国学习过一段时间,美国人对医生非常信任,而美国的医生也非常敬业的状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美国的医生取得医生执照后就自己开业。看病是美国医生谋生的手段,如果不能治愈患者的疾病,失去患者的信任,医生就可能因穷困潦倒而被社会淘汰。相反,一个医生如果治愈了别的医生治不好的病,就可以名扬天下富贵不可言。所以,为了找到一个迅速有效治好患者的方法,医生常常几天不休息。
美国的国有医院大多以处理急救为主。其他大型医院仅仅给执业医生提供行医场所,医院从医生的行医所得中,按约定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执业医生自己为医疗行为负责。所以,美国患者康复后,都记得是哪个医生治好了他,而不一定知道是在哪个医院治好的。
美国没有所有制歧视,美国所有的保险公司从不指定医院,而是要求医生收费要合理。事实上,没有一个医生敢冒风险与患者合谋诈骗保险公司,因为一旦败露,不仅要被取消医生资格,还会吃官司。
美国医疗也没有像我国这么多的医疗规章制度,一切看似松散的管理,却让医生产生“治好患者就是一切”的巨大动力。患者也非常相信医生,他们知道“能治好病的医生才能生活得更好”。这就像我国儒家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所以,我国和谐医患关系,除了要依法管理外,也需要从抓体制的根本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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