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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原因导致医患纠纷案件增多

http://www.cnophol.com 2009-5-7 11:30:07 中华眼科在线

    四、失实的媒体炒作

  媒体对社会不良现象具有监督职能,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良好的舆论导向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近年来,医患纠纷一直是媒体比较关注的话题。不可否认媒体在对医院收红包、开大处方、收回扣等不良现象进行曝光、揭露曾经产生过不良的社会效应,及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所起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媒体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许多影响较大、处理较难的医患纠纷大多数与媒体过早介入和失实报道有关。

  某一个患者不良的医疗后果究竟是不是医疗事故,并不是新闻媒体和某些记者所熟悉的专业知识。但是,为了争取新闻效应,难免会有未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就见诸于报端,甚至少数媒体和记者对医患纠纷,患者与医院的冲突报道有明显的新闻炒作和哗众取宠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言辞激烈、标题刺眼的连篇报道,如:骇人听闻、草菅人命等这些过激的词语容易激发社会公众的义愤,这不但不利于事件的解决,反而增加了处理的难度,给医院无形中增加了社会压力,同时,给某些患者及家属提供了相互效仿,动辄借助媒体炒作提供了机会。

  实际上,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它不但涉及到专业性极强的医学科学技术,还与当事者的文化水平、道德伦理观念、法律知识有直接关系。某一件纠纷发生之后,究竟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到底有没有过错,必须由专家来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一百二十条对此均有明确规定:对专门性的问题,必须经专门的法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绝不可以在未经技术鉴定的情况下,随便在媒体上曝光。对此新闻界的朋友也应当引起重视。

  新闻媒体伸张正义,支持和同情患者的好心可以理解。但是,作为有责任感的新闻工作者,在报道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件时,最好能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在既遵循法律又符合医理的情况下进行报道。绝不能用感情代替法律,用自我感觉代替严肃的科学事实,否则将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近年来,在全国影响较大的案件,最后经过鉴定证实,最初的报道是失实的。从法律角度讲,造成严重影响的失实报道也是应当承担责任的。另外,媒体也有对医院的不实际的宣传,如虚假的广告造成患者和家属的盲目相信,花费了大量的钱财,结果病并没有治好。对此,做不实广告的医院和媒体均各有责任。

  现代社会的一大特点是,各种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直观性强。近年来各种宣传媒体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法制的宣传力度。医患纠纷案件在有关法制媒体的报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有些报道是符合实际的,医务人员确实存在着过失,如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设备故障等。有些纠纷案件也确因医院的过失和管理不当造成了病人的不应有损失。这当然是值得报道的,这种报道有利于引起医院管理者的和医务人员的警觉,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和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责任心。

  但是,也有一些对医务案件的报道是失实的、盲目的。有些报道没有经过医学专家的鉴定或仅听取一面之辞,就广泛地在媒体上传播。这在不同程度上对医患纠纷件的增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病人家属面对医患纠纷,如果院方稍有怠慢,或通过正常卫生行政渠道不能满足其要求时,便借助媒体,以吸引社会公众的重视,唤起更多人的同情。其中有些人就是因为新闻媒体炒作而获得了社会的重视,医院主管单位的批示同情,最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种“成功”的事例往往成为其他纠纷者相互借鉴、效仿的榜样。个别媒体甚至在事实未弄清之前就大肆报道,不仅给解决纠纷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还严重损害了医疗行业的公众形象。更有甚者,某些媒体用感情代替法律,肆意扩大事实。这其中也不乏有自身经济利益的驱使,渲染炒作者也不在少数,这种媒体的误导使医患之间不信任程度增加,医患矛盾加剧,在客观上也是造成医患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之一。

  五、医学知识不普及

  当前,信息的传播确实较以往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对医学科学知识的宣传还很不普及,特别是对医学特殊性的宣传更显薄弱。如临床诊断的复杂性、医生对疾病认识的局限性,某些疑难疾病的治疗效果及目前临床医学的发展水平等,在普及教育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社会上大多数人比较关注保健方面的知识,而很少去了解医学发展的实际水平。医学与其他学科相比,主要是其实践性、探索性,发展速度远落后于其他学科。但是,对这一不同其他学科的特点,许多人缺乏应有的认识。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误认为当今社会从整体上讲,我国科技发达、医疗设备先进,似乎什么病都可以治愈,什么病都可以诊断出来。从而产生了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的心理,却对医疗技术发展的局限性认识不足,对医学科学的复杂性了解不多。因此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并发症、后遗症及药物的副作用不大容易接受,不能正确理解。有些人甚至把这些医学科学的局限性和存在着的差距,误认为是医务人员的过失,是不负责任造成的。另外,加上医疗费用逐步增高,以致达到了病人难以接受的程度,这就更进一步加重了患者不平衡的心理。因此,作为医务人员有责任不断向患者及社会传播医学知识,做好医学知识普及工作。这有利于医患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防范医患纠纷案件的发生。

  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不应当只宣传科技的发展进步及先进的科技成果,也应该把医学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真实地告诉社会,让大多数人来了解医学,特别是医学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实践性、风险性,当然宣传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对医生来讲,当面对具体的病人时,如在病史询问时和诊疗过程中,都有大量的交流机会,这些交流应该是广泛的、全面的。不能只说好的一面,不说可能存在的问题。因为什么事情都存在着两面性,顾此失彼,一种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往往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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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责编:zh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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