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005年5月,对我院门诊就诊的周边农村弱视儿童131例进行家庭综合治疗效果分析,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弱视儿童共131例238眼,其中男69例131眼,女62例107眼;年龄4~12岁。
1.2 方法 裂隙灯检查眼前部,检查眼底及注视性质,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后,1%阿托品眼药水散瞳,每日3次,3~6天后检影。
1.3 诊断标准 凡矫正视力≤0.8,按1987年全国儿童斜视弱视防治学组制定的标准进行诊断及分类:(1)按程度分类:轻度弱视,矫正视力0.8~0.6共89眼;中度弱视,矫正视力0.5~0.2共133眼;重度弱视,矫正视力0.1以下共16眼。(2)按年龄分组:4~6岁169眼,7~8岁54眼,9岁以上15眼。(3)按弱视类型分类:屈光不正性187眼,屈光参差性45眼,斜视性6眼。患儿散瞳检影验光后,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在戴镜的基础上主要采用常规遮盖法加精细目力训练,效果无效者按照注视性质及弱视程度加用CAM―Ⅱ视觉刺激治疗仪(北京同明公司产)、后像灯(北京同明公司产)等家庭治疗。每个月复查1次,进行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的检查,每半年后重新散瞳验光复查。
2 结果
治疗效果:按视力提高程度分为三级,临床治愈:视力恢复到矫正视力≥0.9;有效:视力提高2行或2行以上;无效:视力仅提高1行或不变,或视力退步[1]。238眼中临床治愈107眼,有效95眼,无效36眼。总有效率84.9%,总治愈率45%。其中,轻度弱视组,临床治愈89眼(100%);中度133眼,治愈18眼(13.5%),有效91眼(68.4%),无效24眼(18.0%);重度16眼,临床治愈0眼,有效4眼(25%),无效12眼(75%)。年龄分组:4~6岁169眼,临床治愈98眼(58%),有效61眼(36%),无效10眼(5.9%);7~8岁组54眼,临床治愈9眼(167%),有效32眼(593%),无效13眼(241%);9岁以上组15眼,临床治愈0眼,有效2眼(133%),无效13眼(867%)。弱视类型组,屈光不正性187眼,临床治愈93眼(497%),有效65眼(348%),无效29眼(155%);屈光参差组45眼,临床治愈14眼(311%),有效29眼(644%),无效2眼(44%);斜视组6眼,临床治愈0眼,有效1眼(167%),无效5眼(83.3%)。从疗效来看,年龄越小,效果越好。弱视程度越轻效果越好。按弱视类型比较,屈光不正性疗效好,屈光参差性其次,斜视性弱视差。并且治疗效果与家长的理解认识,是否按时复诊,以及患儿的依从性有很大的关系。
3 讨论
由于农村的区域性及其他因素,弱视儿童的治疗以家庭综合治疗为主。散瞳验光后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是治疗广大农村弱视患儿首要和重要步骤。在进行常规遮盖疗法和其他各种疗法过程中能否按时复诊是影响疗效的重要因素。弱视的疗效与弱视类型、程度、屈光状态、年龄、注视性质、患儿的配合程度、家长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由于广大群众对弱视的认识和理解不够,众多的农村弱视儿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或治疗后因认识不够而放弃,因此,如何加强社会科普宣教显得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 杨景存.眼科肌学.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253.
作者单位: 337019 江西萍乡,萍乡市赣西医院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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