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方案明确近3年内蒙古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将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力求改革成果尽早惠及各族群众。
这五项重点改革是:在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从2009年开始,在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基础上,对6万人口以下的牧业旗县,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增加补助20元。
在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药基本药物遴选办法》,科学遴选我区的蒙药基本药物,补充到基本药物目录中。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将利用3年时间,完成91个旗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186所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强化建设、9548个嘎查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完成101个旗县级卫生监督所、97个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所、29个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33个旗县级蒙中医医院基本建设任务,完成91个旗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明确提出2009年年底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80%的城镇居民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3年内,解决农村牧区约33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其中2009年解决140.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将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为出发点,积极稳妥地进行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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