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夫玲 李虹 曾艳平 王倩 林钰
山东省眼科研究所 266071
目的:比较泪道激光术后药物灌注与留置泪道引流管两种方法治疗阻塞性泪道疾病的临床效果。
方法:将Nd:YAG 激光疏通泪道,A组38例(40眼),激光疏通泪道后联合新型泪道引流管留置3月。B组45例(49眼),激光疏通泪道后注入典必殊药膏。术后随访3-6月,对比分析两组的治疗效果。
结果:泪道激光疏通术后留置泪道引流管与药物灌注,两种方法均有明显效果。治愈33眼,治愈率82.50%,好转4眼,好转率10.00%,总有效率92.50%;B组:治愈21眼,治愈率42.86%,好转13眼,好转率26.54%,总有效率69.39%。经统计学分析两组间差异有显著性意义(χ2=7.291,p<0.05)。
结论:泪道激光治疗泪道阻塞性疾病安全有效,联合留置新型泪道引流管治疗泪道阻塞方法疗效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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