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洋 马红利 赵爱红 肖建和
河南洛阳解放军150中心医院 471031
目的:比较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与准分子激光上皮下角膜磨镶术(LASEK)治疗高度、超高度近视的临床疗效差异;评价LASEK治疗高度、超高度近视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方法:随机选取在我院行准分子激光近视矫正术的高度和超高度近视的连续性病例68人125眼,其中LASIK组29人53只眼,LASEK组39人72只眼。分别于术前、术后1月、3月和6月时检查术后症状、裸眼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效球镜、haze程度和波前像差等并进行比较。
结果:两组术中、术后均无严重的并发症发生。LASIK组术后刺激症状轻,而LASEK组术后4天内刺激症状明显。术后1月、3月时两组的UCVA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6个月时,两组BSCVA不变或有提高,无1例发生BSCVA下降。LASIK组无Hzae发生,LASEK组有少量Haze发生。术后6个月时,两组中均有部分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屈光回退现象,LASEK组回退幅度较LASIK组明显(P<0.05)。两组术后1月、3月和6月总体高阶像差、垂直慧差、水平慧差及球差的RMS值均明显高于术前(P<0.05)。术后1月、3月和6月,LASEK组RMSh低于LASIK组(P<0.05)。术后1月、3月和6月LASEK组C7、C8及C12均高于LASIK组,但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LASEK矫正高度、超高度近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LASIK组相同,可以获得较好的视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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