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浙江省监察部门了解到,为缓解医患紧张关系,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决定推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愈演愈烈的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困扰患者和医院双方的纠结。而以往处理医患纠纷,一般有三条路径:一是“私了”,二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官了”;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打官司”。
2008年3月1日,宁波市率先引入第三方处理模式,医患双方可找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论理,向保险公司索赔。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2008年3月1日到2010年3月1日,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疗纠纷410起,成功调解396起,调解成功率占96.5%。医务人员被打次数、人数下降约三分之二。
浙江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在《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