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自11月30日起全面执行《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手册》中标品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药品,医疗机构应执行统一的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做到同一药品同城同价。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周期为两年。
据了解, 2009年11月北京市首次启动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已形成全部药品中标结果,并在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本次最终有6205种药品中标,相同药品较现行市场平均价格下降了16%。
据悉,该市医疗机构将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并健全本单位药品遴选工作制度、规范和程序。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程序,在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范围内,组织遴选本单位使用的药品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