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医治疗白内障,没想到被治成了‘斗眼’,现在不管看什么,一个东西总看成两个。”1月19日上午,72岁的张老太向本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对此,医院称,张老太左眼外展神经麻痹导致看东西重影,是由脑部缺血性病变引起的,医院没有责任。对于这种说法,张老太和家人都表示难以接受。
19日下午,记者来到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三楼病房,见到了在此住院治疗的张老太,只见她左眼跟普通人的不大一样,朝内侧斜视。“本来治白内障的,现在给治成‘斗眼’了。”张老太告诉记者,她家住唐山路,去年11月15日,她到三医做了白内障手术。同月 20日,为了消炎医生在她眼睛上打了一针,6天后又打了一针。张老太说,去年12月2日,她按照医嘱去医院打了第三针,回家的路上感到眼睛很难受,回家揭开纱布一看,整个眼睛都肿了。
张老太说,去年12月3日,她去医院做检查,大夫说是麻药的作用,揉揉眼就好了。次日,感觉没有好转的张老太又来到医院,眼科于主任给她做了检查,说是眼部神经可能麻痹了,建议转到神经内科住院治疗,张老太于当天下午住进了医院。“住院期间,医生说我有脑血栓,还说是脑血栓导致我眼睛出问题的,他们没有责任”。
记者随后找到了该院的业务副院长马振亮,他告诉记者,他们承认患者的眼睛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这是客观事实,“打完第三针后,患者感到不适,医生为患者做了检查,发现是左眼外展神经麻痹,看东西出现重影的现象,医学上叫‘复视’,就建议患者住进神经内科治疗。进一步检查发现,患者不仅左眼外展神经麻痹,还出现动眼神经受损,经过做磁共振,发现患者脑干有病灶,由此证明,患者左眼出现这种现象是脑部缺血性病变引起的,并不是医生打针导致的。”马副院长表示,此事他们已经上报给卫生部门,如果患者对他们的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去做医疗鉴定。
张老太的女儿王女士说,医生不承认有责任,让她们很难接受,“没打针之前为什么没出现这种现象?”她认为,这就是医生打针导致的医疗事故,医院应予以赔偿,免除治疗费用,并对母亲的后续治疗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