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县全面启动基本药物制度村级试点,从12月22日起,该县242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财政按村卫生室药品销售金额的25%进行补助。
据悉,为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大足县将逐步推行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两独立”,即“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财务、药品采购、文书制作实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与财务核算独立”为基本内容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通过市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代购,并按市级招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今年以来,重庆市已分两批在26个区县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大足县是该市第二批试点区县之一。截至今年11月底,重庆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医疗机构较试点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27.5%,为群众节约药品费用支出1.95亿元,人均少支出药品费用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