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将创建50个示范县市
河北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张淑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满足广大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今明两年,我省将在全省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市)创建活动。今年,每个设区市要创建1—2个示范县(市),到2012年底全省要创建50个示范县(市)。
省卫生厅日前专门制发了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市)实施方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组织、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管理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按照方案要求,示范县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8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要求,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配备35件基本设备。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据了解,方案要求乡镇卫生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且原则上占人员总数的90%以上。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新进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