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幸福的根源,更是社会建设的基础。随着医改三年实施方案收官之年的到来,黑龙江省今年的医改工作,既是对新医改启动以来取得成果的巩固和扩大,也将对下步医改实施的政策调整、制定、修正、完善产生重大影响,进而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提升龙江百姓的幸福感。
2011年,全省医改的总体目标为七项确保,即:确保新农合制度覆盖农村居民,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确保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医疗费用得到进一步控制。
今年,黑龙江省医改惠民力度空前加大。新农合覆盖面和参合率将分别稳定在100%和98%以上,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加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今年医改的一大亮点,将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提高至25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全省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次10元,在不增加群众负担下合理确定新农合支付比例。
实现“病有所医”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离不开公立医院的改革。今年将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度,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加快推进综合改革,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