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行基层医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了公益性。但是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成为改革成败的关键。近日,该省召开的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传出消息,一年多来,安徽省各地积极探索,初步建立起符合当地实际的考核分配制度,并收到实效。
安徽省各地调整考核分配制度主要有6种形式:
——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如当涂县建立了千分制目标考核细则,并实行了机构、岗位和职工的月度、季度和年度三级考核体系。
——调整绩效工资的比例,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之比从64调整为55、46,芜湖市所辖3个县调整到37,一些乡镇卫生院职工的收入差距从不到一百元扩展到五六百元。
——提高院长的经济自主权,一些地方设置了院长基金,从工资总额中提取5%,作为院长奖励基金,用于对工作量大、贡献大、成绩突出人员的奖励,繁昌县财政还专门安排每年30万元,用于对优秀职工的奖励。
——适当提高卫生院院长的绩效工资水平,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卫生院院长的绩效工资按照职工平均水平的1.3倍核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卫生院超额完成收入部分返还卫生院,用于事业发展和职工奖励,如来安县对超收和节余部分资金全部返还卫生院,按照3322的比例,分别用于事业发展、职工福利、院长基金、奖励基金。
——实行奖惩,怀宁县设立了考核奖励基金,得分前六位的卫生院可获得2万~5万元奖励,院长可获1000元~5000元;含山县规定,连续两年考核位列末尾的卫生院院长予以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