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在2日召开的四川省“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后医疗机构合理补偿问题”情况汇报会上透露,去年来,我省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共计落实补偿资金5.96亿元,2011年,中央的奖补资金2.3亿元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64亿元已全部下达。
近日,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文康率调研组来川调研“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后医疗机构合理补偿问题”,省政协副主席陈杰,省政协文体医卫委员会主任苏海红和部分省政协委员陪同调研。本次情况汇报会旨在全面了解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补偿情况。
据悉,我省已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并在建立健全补偿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尝试,创新性地提出了核定编制暂时有难度的,按服务人口的1%。—1.5%。计算医护人员标准配备数量,作为计算经常性支持的基础参数,并在全国率先提出按辖区内常住人口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目前,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多渠道补偿的逐步落实,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同时,部分省政协委员也提出,目前我省还存在地方财政投入压力较大、村医生存较难等问题。他们建议采取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医改的投入、规范村医补助政策等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陈杰主持会议,他对全国政协调研组一行表示欢迎,并简单介绍了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机构合理补偿的情况。
调研组一行还将赴成都、自贡、资阳、阿坝州等地,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