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近日通报全国各省(区、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完成情况,福建完成率达100%。这表明,我省深化医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截至2010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200万人,参保率95%,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6%。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达2404万人,参合率达到98.13%,比2009年提高2.87个百分点,比国家规定的90%的参合率要求高出8.13个百分点。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每人每年120元政府补助均已落实。全省财政实际拨付201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35.39亿元。城镇居民门诊统筹面已达到60%以上。在3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计25个县(市、区)开展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对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门诊发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设置为30%左右,在全省所有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共有15个病种列入。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截至2010年底,全省60个县(市、区)(占全省71%)的706所(占全省65.98%)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均高于国家规定60%目标。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不设患者自付比例,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0年列入基层医疗卫生建设计划项目513个,全部动工建设,其中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3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241个,示范性村卫生室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个。制定了《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2010年参加培训的全科医师共2120人,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6%。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完成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出台并实施《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出台《2011~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文件。同时,制定了《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对口支援、双向转诊、社区康复等工作,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