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参合农牧民住院后,拿医药费用发票到县、乡合管办报销,如今,在定点医院就可报销;以前,参合农牧民住院要自己垫付全部医药费用,如今,只需要承担个人自负部分;以前,贫困救助对象报销费用要到卫生、民政两个部门,如今,在定点医院就可一次性报销新农合费用和医疗救助金。自开展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出院即时结报、新农合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以来,农村贫困救助对象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同步获得新农合费用报销和医疗救助费用补助,切实方便了贫困农牧民群众,老百姓不用再奔波于报销费用的漫漫长路上。
近日,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一楼的医保报销大厅内,来自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赵先生告诉记者:“我总共花了35065.46元,新农合报销了17377.76元,民政医疗救助金又救助了6000元。算下来,自己只掏了一万多元钱。现在,在医院就能一次性把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金全报销了,比以前方便多了!”赵先生说,以前报销医疗费和民政救助金,要跑好几个部门,现在所有手续在医院都能一次性办好。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办公室主任卢秋红说,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每月仅医保的医疗费垫付,就达几百万元。病人报销医药费在医院就可以“一步到位”,到各州、县卫生和民政部门报销的重任,全部由医院替他们跑了。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过去由于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两项制度在报销方面没有密切衔接,贫困农牧民报销医药费用要先跑卫生部门,再跑民政部门,极不方便,有时还得不到及时救助。现在,全省推行新农合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以来,我省大部分州、县将民政部门承办的医疗救助结算、给付业务转由新农合经办机构,由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承办,通过信息和网络技术,把新农合报销、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的医药费用同步结算,实施“一站式”服务,贫困群众看病只需交纳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不再先垫付医药费用后再去跑两个部门报销,不再为报销费用而费心费力。据了解,这一政策已惠及海东地区6县和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以及湟中县等,随着此项工作的深入,这一便民政策措施将逐步覆盖到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