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昨日透露,北京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去年5月底成立之后,已调解成功医疗纠纷513例,调解成功率为90%。
北京市于2011年5月30日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市卫生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北京市医疗纠纷处理协调指导委员会”,并组建了专门化解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依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方索赔金额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符合受理条件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结案;经延长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
雷海潮告诉记者,截至2011年12月31日,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接待来电来访1490例,接到调解申请1118例,受理994例。其中,正在调解案件423例,已结案件571例,调解成功513例,调解成功率为90%。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医患纠纷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72%的医院出现过“医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出现,意在有效缓解医患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