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自2009年以来,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一是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已覆盖95%以上的城乡居民。保障范围从大病延伸到门诊小病。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三是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健康档案等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体制机制创新稳步展开。
会议指出,当前医改还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改革持续推向深入。“十二五”期间,要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在三个方面重点突破: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5万名以上全科医生。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会议要求,在重点突破以上三项改革的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加快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累改革经验。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
会议要求,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