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玉溪市能否复刻“神木模式”实行‘全民免费医疗’?”最近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让许多玉溪人充满了期待。记者了解到,玉溪农民将享受到包括提高普通住院封顶线等多项“医疗大礼包”。
普通住院封顶报销额度提高为6万元/人
“2011年1月1日,红塔区、新平县率先启动,其余各县于2011年4月1日启动。”按照《决定》的通知,从2011年起,玉溪市县区两级将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高补偿、老年慢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3大目标,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
根据《决定》从明年起,玉溪市财政对参合农民人居增加新农合资金100元,参合农民人均保障资金不低于250元/人。这样参合农民的住院报销比例在乡镇卫生院将达到95%,即使在省市级报销比例也将达到40%,普通住院封顶报销额度提高到6万元/人,门诊封顶报销额度提高到200元/人。
而对于单次住院费超过1万元的参合农民,扣除按新农合报销金额外,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给予大病补偿不低于45%的报销补助,大病再次补助封顶线为5万元。
此外,还有65岁以上参合农民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偿试点及建立农民电子健康档案等多项医疗补助惠及农民。
发挥资源优势,解决看病难问题
玉溪市民“全民免费医疗”的愿景并非空穴来风。
今年8月4日,玉溪市市委书记孔祥庚一行率团赴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考察“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孔祥庚表示,他们要学习、借鉴神木经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去年3月,陕西省神木县开始执行《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住院治疗的病人实行住院报销起付线制度,起付线以下(含起付线)住院医疗费用本人自付,超出部分予以全部报销,但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医药费不超过30万元。起付线标准为:乡镇医院每人次200元,县级医院每人次400元,县境外医院每人次3000元,超出部分全部报销。这种医疗模式,也被国人称之为“全民免费医疗”。
考察中,玉溪市领导除了了解到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软件系统运行情况、民营医疗机构的运作现状、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医改后公立医院的发展情况外,更看重的是神木县农民与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在医疗上基本实现了平等的措施。
玉溪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邓雪松表示,其实“免费医疗”是不存在的,神木的“免费”是有条件的免费,比如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要交3000元的门槛费,神木的实际报销比例只有78%。相比之下,玉溪就医疗资源来说比神木有优势,近年来,玉溪的乡镇卫生院病床的使用率只有60%,只是优势资源(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院)相对不足。但玉溪和神木最大的差别在城乡统筹方面,神木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统筹,所有人群的筹资标准和享受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继陕西神木之后,玉溪能否成为中西部医疗改革的又一典范?本报近期报道的玉溪推行“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究竟能否实现众所期待的“全民免费医疗”?具体如何实施?玉溪是否就是神木模式的简单复刻?玉溪还有哪些亮点?难点?“我们此举是让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玉溪市市委书记孔祥庚说。
通过对红塔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全民享受医疗保障的样本观察,或许可以窥见个中端倪。
新平县
住院医疗费最高补偿11万元
亮点:与全市不低于250元的人均城乡医疗保障金相比,新平县提高到了310元,各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相应提高,并对慢性病等给予补助。同时,惠及全体城乡居民。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金标准
新平把全县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实现全县26.1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高补偿、老年慢性病有保障、大病救助全覆盖的目标,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县财政在中央、省、市、县正常筹资的基础上,将再投入2000多万元,对农村居民新增加年人均60元的筹资补助,城镇居民一般成年人补助90元、特殊成年人员补助50元、一般未成年人补助150元、特殊未成年人员补助170元,并对农村“低保”人员、“五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实施救助。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金年人均标准为310元。
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偿封顶1万元
普通门诊医疗补偿。门诊医疗费和辅助检查费补偿比例为村级50%、县乡40%;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200元。补偿范围为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08年修订版)》、国际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目录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试行)》范围内的医药费和辅助检查费(CT、彩超、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除外)。
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限于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的结核病、冠心病、脑血栓、时性脑梗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股骨头坏死和再生性障碍贫血共8个病种;不限年龄的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和肿瘤(放、化疗)两个病种,在慢性病管理范围内实行单次全额补偿和封顶管理,封顶线为1万元。
新农合住院费补偿封顶11万元
住院医疗补偿是一种住院报销实行起付线、分医疗机构按级别比例的补偿制度。起付线以下(含起付线)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自付,起付线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比例予以补偿,封顶线(含大病救助)为11万元。
在乡级医院就医的,起付线为每人次1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100%;县级医院起付线达到300元每人次,补偿比例为80%,市级医院起付线每人次600元,补偿比例为60%,省级医院起付线为每人次1000元,补偿比例为60%。另外,孕产妇住院分娩也有补偿。
与此同时,还将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可报销费用中扣除已报销金额后的部分,按45%再次给予救助。 <
红塔区
大病住院医疗费封顶线15万元
“红塔区财政没有问题,必须让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红塔区委原书记黄宪庭信心满满:“今后几年,我们将无限接近‘全民免费医疗’。”
据了解,红塔区大病住院医疗费封顶线将达到15万元。
新农合筹资标准达310元
红塔区筹资标准在不低于250元每人每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60元,共增加财政投入1200万元,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10元/人/年。黄宪庭告诉记者,“红塔区的标准已经接近神木县。”
住院费零起付扩大受惠面
红塔区对“五保”户、“低保”对象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住院医疗费报销零起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将零起付范围扩大到特殊困难人群,包括残疾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复员军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因病病故军人家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双女结扎户家庭、70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伤寒、副伤寒病人。
将特殊人群的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提高3%,这部分特殊人群到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达到了98%,基本上实现了免费住院治疗,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65岁以上老人慢性病实行定补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患慢性病,红塔区参照城镇职工医保,每年增加投入545万元,选取高血压、糖尿病两种特别多发的慢性病和冠心病、脑出血、结核病、慢性心力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肿瘤化疗(放疗)、白血病、活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等11种慢性病,列入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偿。
住院累计补偿封顶线达15万元
对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大病患者,除按新农合政策规定报销补偿外,每年区财政增加投入400万元,对符合新农合报销补偿政策的自付部分,再次实行45%的补偿。再次补偿封顶线为5万元/人/年。从今年开始,红塔区大病住院医药费累计补偿封顶线将达到15万元/人/年(含普通住院补偿年封顶线10万/人/年)。
乡镇级医院住院费报销95%
住院医药费起付线为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200元、区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住院医药费扣除不予报销的项目和起付线费用后,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与玉溪市级要求一致;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均比玉溪市级要求高10%。累计住院医药费报销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比玉溪市级要求高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