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卫生主管部门许可,多次非法行医,经岚山区卫生局多次处罚后,仍继续在其经营的药房内非法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目前,岚山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苏某刑事拘留。
5月21日,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区卫生局移交案件:碑廓镇苏某未经卫生主管部门许可,多次非法行医,岚山区卫生局多次处罚其后,仍继续在药房内非法行医。
接到案件后,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苏某经营的药房内,不算宽敞的里间走廊上,有两个青年、一个小孩、一个老人正在挂吊瓶。据苏某交代,“两个青年是生水痘了,打的是抗病毒消炎的药,小孩和老人都是一般的感冒。”
见此情况,民警将苏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讯问。
先后四次处罚仍不悔改的苏某从1988年开始在本村医疗室行医,当时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药师执业证书》,后来合作医疗改革,苏某在卫生所里干了两年多。2005年,苏某辞职自己开了药房卖药。
在申请开药房成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并没有批复同意的情况下,苏某为了挣钱,在药房里给前来找其看病的人治疗普通疾病。
期间,岚山区卫生局在检查中多次发现苏某无证行医,并对其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据了解,2005年12月、2006年8月、2009年6月及2012年4月份,苏某先后四次被岚山区卫生局处罚。
为谋取私利,犯罪嫌疑人苏某对行政处罚视若无睹,拒不悔改继续行医,还酿成了一起医疗事故。
据岚山区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4月份,江苏赣榆的张某染了鼻炎,听说本村好几个人得了鼻炎找苏某都治疗好了,也来到药房找苏某治疗。
随后,苏某在药房的里间小屋里对张某进行了闻药治疗,但在术后清创时拖延了时间导致药物把鼻中隔侵蚀,造成鼻中隔穿孔,酿成一起医疗事故。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