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初,家住诸暨应店街的杨先生遭遇了一件奇事:他打算开啤酒解解渴,开瓶器刚刚扣上,瓶盖就突然弹出,左眼受伤。啤酒销售商却矢口否认,称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纠纷一直拖了8个多月,最近事情终于得到妥善解决,消费者依法获得了4.2万元赔偿。
啤酒盖弹起伤了左眼
今年63岁的消费者杨先生,每年夏天都会从村里的小店买一两箱啤酒放在家里。去年7月6日傍晚6点多,杨先生打算开瓶啤酒来喝,于是从墙角的啤酒箱里拎起一瓶酒放到桌子上,杨先生刚将开瓶器扣上瓶盖,还未怎么用力,瓶盖就突然“嘣”的一声弹起,打到了他的左眼。
“这啤酒盖就像瞄准似的,冲向我的左眼,我眼前立刻一片黑暗。”杨先生说,不仅瓶盖弹起来,啤酒也喷出了小半瓶。
事故发生后,杨先生家人立刻将伤人的瓶盖保存起来,并立即将杨先生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治疗,杨先生左眼球钝挫伤,晶体半脱位,并伴有继发性白内障,继发性青光眼。今年2月份,经司法鉴定人身损伤评定为10级伤残。此时杨先生已经花去近万元医疗费。
销售方称开瓶不当所致
事后,消费者杨先生家属通知了经销商和啤酒生产厂方,厂方售后服务部立即组织人员到当事人家中察看了啤酒瓶及瓶盖,同时到医院看望住院的杨先生,安慰其安心养伤并承诺将负责治疗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
当眼睛伤势略微好转后,杨先生找到销售商谈赔偿问题,然而,其主管却以“过两天再说”为由一拖再拖。2012年8月,杨先生来到诸暨市消保委大西分会进行投诉。
现场调解时,厂方坚称啤酒瓶盖弹起是由于消费者开瓶不当引起。“瓶盖齿轮上没有任何摩擦的痕迹,但瓶盖内部却有一条短短的凸痕,这是人为撬盖过程中留下的,估计杨先生当时使用的是‘非常’开瓶方法。”
对于消费者的质疑,厂方反复强调说,厂里生产啤酒这么多,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消费者杨先生却认为,夏天啤酒瓶内的气压很足,可能是把啤酒瓶在桌子上重重一放,底部的气冒出来,形成很大的冲击力,稍微一碰就把瓶盖给弹开了。
天气越来越热,喝啤酒要小心
在大西消保分会第一次调解中,由于双方分歧过大,第一次调解失败。前几天,该分会又组织双方进行二次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达成一致并签定协议:啤酒生产厂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7年伤残补助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4.2万元。
“夏天快要到了,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发生类似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事件,消费者在开启啤酒瓶时要多加注意。一旦发生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现场证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一旦证据丢失,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利。”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说,消费者同时还须提供购物凭证及医院诊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