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责任追查机制,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河南省卫生厅、财政厅、审计厅近日联合对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将审计调查发现的一系列问题作为重点整改对象,进一步强化审计问责力度。
从去年9月开始,该省审计厅利用近3个月时间,分别对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等8个省辖市的17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
通报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存在在规定药品目录外购进和使用非基本药物,配送基本药物不及时,基本药物品规太少等问题;在基层医改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配套与补助资金不到位,不同程度滞留资金,村医养老金分担机制不合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向村卫生室倾斜标准过低等问题;在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中,个别乡镇卫生院存在违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卫生材料违规加价等问题;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中,存在规划随意变更、超概算、超规模、建设管理不严、程序不合规等问题。此外,还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套取新农合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医护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较低,基层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河南省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具体的整改责任主体,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抓紧制定整改办法,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凡整改不力和不按时报送整改结果的部门(单位),省卫生厅、财政厅、审计厅将组成联合督察小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察验。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予以全省通报,并提请同级政府专项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