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青光眼 白内障 近视 远视 散光 斜视弱视 角膜溃疡 角膜炎 沙眼 眼外伤 更多疾病
大众频道
专业频道
时尚频道
互动频道
疾 病 | 保 健 | 爱眼动态 | 名医名院
知 识 | 美 食 | 自检自测 | 爱眼纪事
资 讯 | 临 床 | 学 术 | 文 献
图 谱 | 医 患 | 继 教 | 家 园
五官之美 | 整 形 | 美 容
眼镜一族 | 妆 容 | 图 库
眼科在线 | 预留位置
眼科知道 |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中华眼科在线 → 医学频道 → 临床药学 → 药物资讯 → 正文 切换到繁體中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陕西要求基本药物使用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http://www.cnophol.com 2013-7-4 9:36:02 中华眼科在线

  近日,陕西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不得低于规定比例,该省还首次设定了专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该省要求,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和陕西省增补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不低于5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25%。二级和三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其销售额比例比同级综合医院下调5%,肿瘤医院下调10%。

  陕西省已将药品网上采购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列入2013年对各市(区)卫生工作的评价指标,年底,将依据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统计数据进行考核评价。

(来源:健康报网) (责编:xhhdm)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下一条信息: 没有了
  • 更多关于(陕西,药物)的信息
      热门图文

    眼部祛皱攻略 遮住岁月

    让眼睛风情无限 眼部整

    眼尾上扬45度清爽小恶

    轻松7步搞定 韩系惊艳
      健康新看点
      健康多视点
    ad推广
      图话健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39健康网眼病新浪福建健康21世纪药店网医脉通眼科新浪厦门健康合肥爱尔眼科中国近视网中国眼科网39五官科爱尔英智眼科
    康华眼科网久久眼科网阿里医药眼科网山水画泉州新视力眼科武汉普瑞眼科眼科疾病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Copyright © 2007 中华眼科在线 网站备案序列号: 京ICP备08009675号
    本网站由五景药业主办 北京金鼎盛世医学传媒机构负责运营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提供学术支持
    服务电话:010-63330565 服务邮箱: [email protected]